您现在的位置:湖南普法网>以案释法

案说企事 | 近亿元工程款纠纷如何破局?法院“一拆为二”解难题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肖依诺  时间:2026-08-05 15:46:50 

红网时刻新闻记者 肖依诺 长沙报道

一边是近亿元工程尾款迟迟未结,企业资金回笼受阻;一边是工程结算存在争议,不愿贸然付款。一起持续三年的建工合同纠纷,如何避免陷入漫长拉锯?

近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建工合同纠纷案,在一审判决后继续开展调解工作,将无争议款项与争议部分拆分处理,促成建设单位先行支付无争议工程款5800余万元,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2023年,一重点招商楼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该项目合同金额超过3亿元,但一部分尾款因结算口径分歧,一直未能支付。

2024年6月,施工总包方甲公司将建设单位乙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剩余工程款近1亿元。

庭审中,乙公司认为,工程尚未完成最终结算,付款条件尚未成就;甲公司则认为,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

芙蓉区法院审理发现,该案涉及工程造价、合同履行等多个专业问题,若完全按照传统诉讼流程推进,双方可能面临鉴定、审理、上诉等较长周期,企业资金压力也会进一步增加。

通过逐步厘清双方争议焦点,法官团队发现,双方对于大部分工程量及对应价款并无异议,仅部分金额存在争议。“该案标的额巨大,牵涉两家大型企业的存亡安危,也关系着数百个家庭的生计保障。如果全部款项都等待争议解决再一同处理,企业资金压力会持续增加。”

一审判决作出后,芙蓉区法院依托“政协+法院”联动机制,继续委托“同心解忧”调解工作室参与判后答疑和调解,引导双方将无争议款项与争议部分分开处理。

对乙公司而言,先行支付无争议款项,可以减少后续违约风险;对甲公司而言,及时收到部分工程款,足以稳住基本盘,有助于缓解经营压力。经过前后十余轮“面对面”“背靠背”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乙公司在一个月内支付无争议部分工程款5800余万元,剩余2000余万元争议款项由二审法院依法继续审理裁判。

协议签订后,乙公司按期足额履行。

“商事调解的目标不仅是解决案件,更是推动纠纷实质化解。”芙蓉区“同心解忧”调解工作室主任肖宏表示,法院和调解工作室将调解贯穿诉前、诉中、诉后,这一实践跳出“一判了之”传统路径,既纾解企业资金困局,又大幅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芙蓉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政协+法院”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与调解优势的互补效应,推动更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实质化解。

Copyright 2003-2012 fzhnw.com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法治湖南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 联系电话:0731-84586213 E_Mail:yfzshn@qq.com
本网首席法律顾问: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 主任律师 郑宇敦 电话:19873072277 湘ICP备09027896号 湘公网安备 43010202000537号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