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共同签署《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重点解决当前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存在信息共享不畅、证据标准不一、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
《意见》从总体目标、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宣传引导等方面,对工作保障制度进行了详细规范,具有较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
《意见》重点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林业部门的工作职责进行了细化,明确常态化沟通会商、案件移送与反馈、信息通报共享、联合执法与办案等工作机制,为完善“司法﹢行政”协同共治格局,探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了新路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