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网信办在湖南省网信办的指导下,依法对长沙爱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传播违法有害信息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长沙爱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多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影响恶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长沙市网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对长沙爱登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刘某辉处以1万元罚款。同时,要求该公司针对违法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网站违法违规信息。
长沙市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长沙市网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属地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管执法,依法查处网上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