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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时间:2020-08-26 15:41:45 

  湘司发通〔2020〕41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教育(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根据《2020年湖南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要求,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决定在2020年9月最后一周开展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主题是:“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

  二、活动时间

  今年全省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活动时间为9月27日至9月30日,部分活动延续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为主题的周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9月27日—9月30日。

  2.活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学校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广泛开展青少年民法典普法教育活动。活动周期间,以“拥抱民法典,走进法治新时代”为主题,通过法治主题班会、法治故事会、法治宣传栏、法治板报等形式,由各学校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旨在提高学生对民法典的认识,推动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展示法治建设成就。

  (二)深入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法治示范课程”推广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9月—12月。

  2.活动内容:为了进一步丰富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教学方法,提高中小学法治知识课程教学质量,省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组织专门力量录制了《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法治示范课程》。各市州司法局、教育(体)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湖南省义务教育阶段法治示范课》光盘发放与资源共享工作。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期间,各校要以年级为单位组织一堂公开课,并收集同学们的感受和意见,深化示范课程产生的示范效应。

  (三)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8月—12月。

  2.活动内容: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部门要组织学生积极参加第五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在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各地各校结合实际,组织参加“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利用法治课、班队会等时间组织学生集中答题;积极参加“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10月中旬省级决赛后,遴选出优秀选手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各市州教育(体)局有关部门组织好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参加12月上旬举办的全国师生网络视频同步直播诵读宪法部分条款活动。

  (四)加强与防疫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活动

  1.活动时间:2020年8月—12月。

  2.活动内容:各地要以青少年法治宣传周为契机,组织法治副校长利用法治课堂,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省教育系统广大师生树立树牢法治意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为打好疫情防控持久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法治副校长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的法律法规,叙身边发生的感人事迹,讲抗击疫情故事,弘扬全社会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基础工程。组织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是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司法行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部门联手,形成合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要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的各项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发挥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导作用,切实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组织好、开展好。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组织动员普法讲师团成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等法律专业人员积极参与到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中,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3.注重宣传,广泛发动。各地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宣传,在利用好电视、报刊等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的作用,制作宣传手册、宣传标语、宣传栏,动员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4.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活动结束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应及时收集活动的开展情况,由各市州司法局归总后,于10月30日前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人:刘沅媛

  联系电话:0731-84586172;邮箱:fzxc168@163.com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人:操亚洲

  联系电话:0731-84712615 ;邮箱:3602768020@qq.com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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