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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  时间:2018-04-27 09:14:07 

  湘法治办〔2018〕6号         签发人:黄关春

  关于2017年度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

  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各责任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51号)和省委法治办《关于印发〈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湘法治办〔2016〕6号),2018年3月9日至22日,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组建了考评审查小组,对53个省直单位提交的台账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考评,在此基础上,4月4日召开了省直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联络员会议,通过查看资料与现场交流,各单位进行了互评。综合两次考评情况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评定省地税局、省林业厅、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经信委、省检察院、省妇联等10家单位为优秀等次,其他单位为合格等次。

  总的来说,2017年省直各国家机关立足部门行业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谁执法谁普法”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推动执法与普法深度融合、良性互动,为深入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全面实施全省“七五”普法规划提供了有力支撑,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考评总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7年度省直单位“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推进情况

  1.认识不断深化,工作基础不断夯实。一是组织领导工作不断加强。省直各单位对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绝大多数省直单位将“谁执法谁普法”作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推进部门和行业依法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了专门的牵头部门,并将任务分解到了具体处室。省教育厅成立了全省教育系统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省林业厅专门召开会议对系统法治和普法工作进行了部署,省人社厅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省检察院、省经信委等部门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将普法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和各处室。二是制度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直各单位积极立足部门实际,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省财政厅先后制定了《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新录用公务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法律制度》;省经信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的通知》《关于实行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关于实行行政制度典型案例公开发布的规定》;省公安厅、省检察院都专门出台了以案释法制度。在省直各单位的积极推动下,“谁执法谁普法”的制度机制逐步健全,工作扎实深入推进。三是工作开展基本步入正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从2015年实行以来,在省直各单位的积极配合支持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目前,大部分省直单位都按照省委法治办的要求,印发了系统普法规划,下发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实施意见或方案,制定了普法工作年度计划、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做到了年初工作有计划部署,年中有督促检查,年底有总结考核。大部分单位明确了具体责任人,建立了联络员机制,安排了专门工作经费,工作保障逐步增强。除个别单位外,“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基本都步入了正轨。

  2.系统内普法不断加强,各单位法治能力稳步提升。一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扎实推进。绝大多数单位认真落实了党委(党组)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和年度述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益浓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不断增强。省国土资源厅先后制定了《厅务会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厅务会集体学法计划》《领导班子学法考评制度》;省地税局组织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进行了集中测评。二是执法人员法治培训全面加强。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组织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集中培训。省公安厅采取集中学习、聘请专家开展法治讲座、举办民警夜校等方式,开展专题法治讲座15期。省国家安全厅先后组织执法人员80余人赴长沙市和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庭审观摩2次,选派42人赴检察机关跟班学习,安排27人赴公安机关实践。省住建厅则专门组织开展了城市管理执法科级干部轮训。三是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深入推进。各单位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重视程度越来越高,绝大多数单位的参学率、参考率、合格率都达到了95%以上。省国家安全厅作为涉密单位,不宜参加互联网学法考法,为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要求专门开发了内部网络学法考法平台。各单位在积极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法的同时,积极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开展学法竞赛等方式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工作。省国土资源厅将每年的12月定为了“机关法律学习月”;省地税局在机关干部中组织开展了“地税法规业务论坛”;省教育厅建立了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各类法律法规。

  3.面向社会普法全面展开,普法宣传活动丰富多彩。一是普法与执法融合更加紧密。各单位积极健全机制,推动普法与执法深度融合,主动向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有关法律问题,把执法现场变成普法的第一现场。省检察院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和涉企案件“除虫护花行动”等执法宣传活动;省高级人民法院积极通过互联网和电视媒体直播庭审过程,拓展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起到了“庭审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二是普法平台和手段更加多样。各省直单位积极结合单位实际,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网络和客户端等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楼宇电视、公交电视、户外显示屏、手机报、微信、微博等现代传媒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省知识产权局利用《湖南知识产权》季刊,每期推出法治宣传文章,并组织拍摄了知识产权记录片《国之利器》,专门拍摄了法治公益广告《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省安监局利用湖南安全生产信息网、“湖南安监”微信、微博公众号着力强化普法宣传,在《湖南安全与防灾》的杂志上开辟了“政策点击”“案例分析”等普法专栏。省农委在《湖南农业》杂志专门开通了“三农普法专栏”,开通了12316农业法律服务热线,创办了农民法治夜校100余所。三是普法主题活动亮点纷呈。各单位紧抓时间节点,整合宣传资源,突出宣传主题,通过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掀起普法工作的高潮。省民政厅、省卫计委、省农委、省妇联利用本部门新法实施日,面向社会广泛开展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省环保厅联合省教育厅举办了“绿色发展生态强省——湖南省第四届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学习普及环保法律知识的高潮。省旅发委就《湖南省实施<旅游法>办法》的颁布实施,组织开展了普法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系列宣传活动,共收到来自10余个省份的征文283篇,有来自全国29个省份的422万多人次参加了线上有奖答题活动。省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活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律动三湘”人社政策法规主题宣传活动、省农委组织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省食药监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这些活动的开展拓展了法治宣传的覆盖面,为法治湖南建设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当前工作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考评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

  一是对“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认识不全面。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深化全民普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全民普法的重要顶层设计和重大制度创新。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不仅包含面向社会的普法,还包括系统内的普法,既包括“谁执法谁普法”,还包括“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内容,因此所有的国家机关都是普法的责任主体。考核中发现,少数部门对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内涵认识不全面,甚至仍有个别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错误认为没有执法权就不用承担普法责任,导致各部门间工作发展不平衡。

  二是“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制度机制不健全。2015年以来,根据中央要求和部署,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在全省的层面上基本步入正轨,但总体上制度机制仍不完善,部分省直单位没有有效履行起对本系统、行业“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职责,部门、系统、行业内部工作制度和机制不完善,人员、经费保障不到位,没有有效形成部门行业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

  三是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不够,效果有待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国家机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要求将普法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的全部过程,融入到国家机关各项业务工作的方方面面。目前仍有部分单位片面、孤立看待普法工作,忽视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关系,将普法工作作为单项工作来推动,导致执法与普法、业务与普法联系不紧、融合不深,工作推动事倍功半。

  四是普法方式和手段缺乏灵活性,实效性和针对性有待增强。部分单位普法宣传方式的灵活性、针对性不强,实效性不高。宣传形式上,“灌输式”教育多、“服务式”教育少,没有充分把握社会各类群体法律需求的多层次性,削弱了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宣传内容上,对系统内法治教育和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不够,使普法工作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此外,仍有一些部门没有充分利用微信、微博、微视及客户端等新媒体优势,打造新媒体联盟“矩阵”,普法的手段、平台滞后,普法工作的受众面狭窄。

  三、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几点要求

  1.着力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重要意义,全面掌握工作要求。各单位(党委)党组和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要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和牵头责任部门,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一把手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全局,与其他业务工作特别是法治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创新工作举措,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在此轮机构改革中的涉改部门要切实做好工作交接和衔接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2.着力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强化普法责任。一是要全面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完善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宣传机制,推进以案释法案例库和典型案例推送平台建设,扩大以案释法社会影响面。二是要进一步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公示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梳理与其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本部门单位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年度主要普法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普法任务清单,明确本年度拟开展的普法工作。各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应通过网络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报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三是各省直单位要加快完善各行业、系统内部“谁执法谁普法”制度机制建设,切实履行好本行业、系统指导、督促职责。

  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与综治考评、绩效考评的衔接,进一步科学设置评分项目,明确考评内容、程序、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要健全自查督促机制。省直各单位切实发挥好本系统、行业普法工作的统筹、督促、指导职能作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在各系统、行业中深入开展。要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谁执法谁普法”是一项新的工作,要及时总结推广本单位、系统、行业普法工作经验,积极创新工作的机制、手段、平台,不断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中共湖南省委法治湖南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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