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右二)指导金峰村法治文化广场建设。
座谈会现场。
湖南普法网讯 (通讯员 吴卫平 刘琼)为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有序开展,近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刘刚魁一行到涟源市督导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娄底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敖晖,涟源市政协副主席候选人提名人选、市司法局局长胡凌云陪同督导。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开展工作,在申报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安平镇金峰村召开了座谈会。会上,督导组详细解读了《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对金峰村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金峰村负责人汇报了示范村创建进度情况和下阶段工作思路,听取了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督导组强调,“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要创新方式,结合自身文化特色,打造接地气、有特色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让群众能够设身处地感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进一步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