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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金不昧反被罚,弘扬善举当人性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徐义闯  时间:2020-12-09 11:10:49 

  高铁保洁员甘女士在打扫车厢时,捡到了一枚价值万元的一克拉钻戒,上交之后却被保洁公司罚款500元,理由是:交晚了。甘女士表示冤枉,整个过程持续大概就16分钟,公司要求的所谓第一时间上交根本来不及。(12月8日 《哈尔滨日报》)

  好人好事、拾金不昧,是一种优秀的品质,也是社会一直倡导的美德!作为高铁交通的服务单位,对下属员工提出相应职业操守方面的要求,并设置奖惩措施,本无可厚非,既有利于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准,也是对社会正能量的弘扬,可谓一举两得,多头得利。

  但以“交晚了”的理由,对拾金不昧的阿姨予以500元的罚款,惊讶之余,也让人一头雾水,莫非学雷锋、做好事还得讲究个“效率”问题,要“快马加鞭”才算数?

  众所周知,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结果是性质判断的根本标准,并不在于好事实现的长短,何况是在动车短短的停歇期间,保洁阿姨既要做完手头的工作,还碰巧要上洗手间的档口,总共就短短的16分钟,何以实现管理方所要求的“第一时间”!

  个别单位或公司,在制定员工制度奖惩上,过于主观、武断,动辄挥舞起金钱处罚的大棒,除却过于简单粗暴之外,还给人以“以罚代管”、为了处罚而处罚的观感,这不仅仅是权力的滥用,其实也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退一万步讲,面对价值不菲的钻戒,保洁阿姨、不仅是保洁阿姨,很多人都会产生一点私心、一丝贪念,有了一时的踌躇忐忑,但在领导的追问之下,最终理智克服了感性,良知战胜了贪念,将贵重物品物归原主,不失为一种善举,也是好人好事,并不能因此就予以否认,更不能予以严苛处罚。

  “以人为本”“人性化管理”是很多单位说在口头、写在纸头、挂在墙头的信条,但在实际管理中,个别单位总难免过分苛责,不够宽容,更缺少换位思考,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导致管理制度、规章刻板、僵硬,以至于不通人情,遭人诟病,这实在是不应该的,也不利于单位自身形象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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