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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太太”争议,最该关注的是制度缺陷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刘晨阳  时间:2020-10-29 15:34:05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全国第一所全免费公办女子高中校长张桂梅拒绝全职太太捐款的新闻引发了人们对于全职太太的讨论。一时间,对于全职太太这一角色,性别偏见、男女平权的言论占据舆论高峰。然而,“全职”的困境并不只限于女性,笔者认为,要想把“全职人”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还要靠制度的完善。

  不可否认,现代社会,承担“全职人”这一角色的多为女性。从观念上着手,呼吁男女平等、推动男女平权,可能会让一部分全职太太走出家庭、走向社会。但在社会现实下,不仅只有全职太太,还有一部分的“全职丈夫”。相当一部分“全职人”选择“全职”这一角色,是在自身价值与家庭状况无法平衡的困境下的最优选择,而不是因为传统观念导致的性别不平等。在这一情况下,仅仅呼吁男女平权是无法解决“全职困境”的,要紧的是推动制度的完善。

  面临价值选择困境而选择“全职”的主要考虑是孩子。首先,我国法定产假过短,无法保证家庭对于新生儿的照料。我国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包括产前15天,男性有7天陪产假。这代表,在职女性生产后只有不到三个月的时间照顾孩子,便需要正常工作。然而,三个月的孩子不能无人照料,此时父母出于现实考虑,极有可能做出一方“全职”的决定。加之父亲陪产假短,照料孩子时间较少,婴儿尚需母乳喂养,困境之下辞去工作做全职太太似乎成了最佳选择。

  其次,我国托儿制度存在缺陷。大部分幼儿园只接受3岁及以上幼儿,而国家并没有法定的托儿制度。因此,在女性产假结束到幼儿上幼儿园的这段时间,双职工的家庭无法完成照料。不是所有的家庭都有能力聘请保姆或由父母来照料孩子,因此,“全职”又成为了不得已的选择。

  同时,孩子的陪伴与教育也是选择“全职”不可忽视的原因。童年是个人成长的关键时期,此时父母的陪伴必不可少。而现实是,由于父母忙于工作,不少乡村孩子成为留守儿童,城市的孩子被送入全托幼儿园,仅在起床与睡觉时与父母“打个照面”。为了孩子温馨、完整的童年,父母一方的“全职”又被提上日程。

  由此可见,在很多情况下,“全职太太”的存在,并不是性别偏见那样简单。“全职人”是种种困境下不得已的选择。而解决这种困境的根本,是制度的完善。

  不妨实行更人性化的休假制度。适当延长产假至婴儿可以较长时间离开母亲,方便“带娃”的同时,也给产后女性更多的缓冲时间;把产假的范围扩大至男性,让父母双方可以自由选择休产假的一方;设置育儿假,可适当减少部分薪资,满足一定条件的父母可进行选择性休假。再则,可以采用更人性化的用人制度。有条件的岗位可实行居家办公,灵活调整工作与休假形式。此外,完善育儿制度,用人单位或国家,可以设置相当数量的高性价比托儿所,填补产假结束到幼儿园入园期间孩子照料的空当期,让没有条件请保姆的父母也可以不用辞去工作、专人照料。

  对于“全职困境”,只关注性别平等的象牙塔式思考是不现实的。真正推动全职困境的解决,更多理性的思考与加快制度的完善,才是他们真正需要的。

  文/刘晨阳(郑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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