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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摄像头监控孩子,权利认可应为边界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唐伟  时间:2020-09-18 10:01:52 

  近日,一段“14岁男孩报警称被父亲用摄像头监控”的视频引起公众热议。视频显示:家长因长期不在家,担心孩子沉迷网络游戏,成绩下滑,所以为了督促孩子学习,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孩子报警称受到父亲监控,父亲反问孩子:“你有多少隐私?我是你什么人?我不可以监控你?”

  家长能否安装摄像头监控孩子,于情能行,于法则有争议。未成年人离不开监护人的保护和约束,对孩子进行监控既是一种保护手段,也是一种教育要求。不过,孩子作为独立的个体和法律主体,享受法定赋予的权利,其中就包括隐私权不受外人干涉。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是远程和即时管控的手段,技术手段的介入压缩了孩子独立的空间,使他们成了“透明人”。从法律层面来说,孩子不是父母的私产,这是一条不容僭越的刚性原则。

  现实中,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生存能力较弱,无法脱离监护人独立生活,所以也必须让渡部分权利。在有些家庭,因为家长抱有自己的监护权大于孩子的隐私权甚至其他权利的传统观念,作为未成年人的被监护人,在某种意义上成了监护人可以支配的对象,因此包括体罚等侵权行为也就屡见不鲜。

  相比较而言,未成年人隐私权的尊重与保护,在边界上确实很难把握。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情理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如果单从谁掌握了话语权,谁的地位更高来评判,就可以很轻易突破界限,降低侵权的门槛并成为常态。比如对于“棍棒教育”等体罚行为,普遍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实现转变困难重重,改变这种局面存在极大的挑战。

  回答“我不可以监控你?”这个问题,不能简单从监护立场去看,也不能从单一维度去评判,界定可否监控,权利认可应为边界。这取决于被监护人的意愿,如果其本人同意家长安装监控,则家长用摄像头监控的行为就合情合理,反之,若孩子拒绝这样的行为干涉自己,内心有强烈的抵触情绪,则这种行为就失去了正当性。在此次事件中,孩子对父亲的行为明确反对并采取报警措施,其监护人就有必要尊重孩子的意愿,果断采取中断措施。

  我们必须意识到,督促孩子不是无限制的介入,体罚也好,翻看孩子的日记本、查聊天记录、安装监控等做法也罢,强势而具有短效,但也存在难以预料的风险和后果,有的时候往往适得其反。

  摄像头监控隐私权之争,既是一个法律课题,也是一个教育命题,对家长的管理和教育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现在,该是从传统的权威式、支配式教育模式,升级到尊重式、共进式的教育模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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