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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非法取水案

 文章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省水利厅  时间:2020-12-22 11:23:19 

  案件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0日,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根据湖南省取水工程(设施)普查专项行动要求,对长沙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取水检查。经查,长沙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采用抽水泵直接从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含浦街道含泰社区段取用地表水用于生产经营。

  执法队员于2019年9月10日开始多次对现场拍照取证,制作了现场勘验图、现场检查表、现场检查笔录。2019年9月12日,调查人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进行了调查询问,形成了调查询问笔录,刘某提供了个人身份证明与企业营业执照。2019年9月19日,经长沙市水利局审批予以立案。2019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刘某在证据发表意见登记表上签字,对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的证据无异议。因该取水行为时间跨度较长,案情较为复杂,经长沙市水利局审批延期30日办理。2019年11月22日上午,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进行了补充调查询问,形成调查询问笔录,刘某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019年11月22日下午,对该公司附近居民肖某进行调查询问,制作了调查询问笔录。根据调查取证,认定该公司取水起始时间为2016年8月5日。2019年11月25日,调查人员根据对该公司取水计量水表读数拍照取证等证据,制作了取水量核定表,根据取水计量水表读数126780立方米及持续取水时间1134天,核定该公司日取水量为112立方米。2019年11月26日当事人在证据发表意见登记表上签字,对长沙市水务综合执法支队补充的证据无异议。

  当事人长沙某洗涤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直接从长沙市岳麓区靳江河含浦街道含泰社区段取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长沙市水利局2019年12月17日对当事人下达《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贰万元整。

  案情评价

  非法取水行为违反了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造成国家水资源的浪费,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而打击非法取水的执法,往往面临着取证困难,难于确定违法行为发生时间的困境。本案通过调阅营业执照相关资料,走访附近居民形成旁证佐证资料等方式,确定了违法事实与违法时间。本案的查处对实施非法取水行为的企业是一次警示,也是一次宣传教育。对于非法取水的单位与个人而言,不得心存侥幸,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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