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讯(记者 许蘩)“司法工作,就是要把每一件小事都做到群众的心坎上。”这是长沙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何琨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生动写照。
何琨收到群众送来的锦旗(左二)
何琨,现任长沙县司法局黄花司法所所长。扎根基层11年来,他致力于人民调节、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用行动践行着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务实奉献、服务人民的职责与使命。2016年获评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个人。所在司法所多次被评为县级优秀司法所,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湖南省十佳人民调解委员会”。
情系群众,矛盾纠纷的化解者
“有矛盾,找何所!”在黄花镇,这句话几乎成了群众的口头禅。面对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复杂局面,何琨带领团队迎难而上,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作用。
他深知,矛盾纠纷化解的关键在于及时、公正、有效。因此,他注重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作用,加强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
每一次调解,他都耐心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细致分析案情,力求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他说:“我们的目标就是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他组织矛盾纠纷排查36次,指导村(社区)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225起,主导调解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纠纷40起。
心系普法,法治文化的传播者
“法律宣传不能只是喊口号,要真正走进群众心里。”何琨深知,普法工作是提升群众法律意识、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
他带领全所同志,不断创新普法形式,运用“互联网+”、微信等新媒体宣传平台,以及社区橱窗、LED显示屏、宣传车、村村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今年以来,他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6000余人。
同时,他还特别注重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了法治副校长制度,定期到校宣讲法律知识。在每一次的宣讲中,他都精心准备,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语言,让法律知识变得易于理解。
今年以来,他到校宣讲法律知识12场次,受教育学生5000余人次,提高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质量和效果,促使他们珍爱生活,远离犯罪。
爱洒社矫,矫正对象的引路人
“何所长真是个有心人,为了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质效,他想出了不少新点子。”黄花镇司法所的工作人员这样评价何琨。
为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进一步推进社会治理方式方法创新。何琨积极与黄花镇敬老院对接,于2023年5月在敬老院建立了黄花镇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基地平整网格化菜地106块(约4.5亩),种植各类蔬菜20余个品种,现已作为长沙县社区矫正对象公益活动的规范、固定劳动场所。
黄花司法所根据矫正对象人数进行分配,定期到基地开展公益劳动,通过劳动帮助矫正对象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修复社会关系,助其尽快重新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
截至今年8月,基地已累计安排178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公益活动。这些活动不仅帮助矫正对象重新融入了社会,也为黄花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枝一叶总关情,风霜雨雪写忠诚。何琨用他的赤诚和奉献,书写着一名司法行政工作者的忠诚与担当。他的工作虽然平凡,但却在点点滴滴中闪耀着司法蓝的光芒,用实际行动践行着服务人民的职责与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