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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省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专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  时间:2023-04-25 11:21:03 

关于印发《全省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专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司法局、教育(体)局、团委:

现将《全省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专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共青团湖南省委

2023年4月23日

全省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专项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有效提升广大青少年防范电信网络犯罪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现就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宣传专项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重要指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防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促进青少年法治素养全面提升,培育青少年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意识,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专项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青春湘伴·与法同行”全省青少年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切实增强防范网络欺凌、电信网络诈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律师、普法志愿者、青少年事务社工等作用,以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深入农村、社区、学校等地,组织开展主题班会、主题队会、法治黑板报、专题讲座、实践体验等形式的集中宣传和服务活动。督促各地、各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优化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

具体安排:各省直主办单位牵头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省级活动,市州单位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二)提升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教育效果。按照《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将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法治实践经历,同时又热心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人员纳入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在全省择优选聘法治副校长,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工作队伍,做到全省每所中小学校应当配备至少1名法治副校长,师生人数多、有需求的学校,可以聘任2名以上5名以下法治副校长。在区县试点联合备课机制,共同研究制定学年授课计划,将法治副校长完成“法治开学第一课”情况作为重点工作推进。通过专业培训、业务交流、经验推广等多种方式,助力法治副校长丰富法治教育的形式和内容,提高开展法治教育的能力和素养。在全省开展“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及“百堂法治精品课程”评选,对法治教育工作成效突出的法治副校长予以表扬鼓励,充分调动广大法治副校长和派出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积极性。

具体安排: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各派出单位负责做好属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持续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日常管理,省教育厅联合省司法厅开展“百名优秀法治副校长”及“百堂法治精品课程”评选活动。

(三)开展全省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总结去年“送法下乡”工作经验,持续深入开展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活动,在全省高校普遍建立“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工作站,充实“法润三湘”大学生普法志愿者联盟架构,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等纳入“送法”工作重点内容,组织大学生志愿者利用寒暑假等假期回乡契机,因地制宜地创新开展全省大学生“送法下乡”活动。

具体安排:由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牵头,各高校团委、各市州相关单位动员组织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参与住所地的“送法下乡”活动。

(四)制作“防电诈”系列专题宣传短视频。以“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为主题,围绕典型案例和故事中的涉案身份、涉案领域、犯罪行为、诈骗手段等方式,精心制作一批浅显易懂、生动形象、以案释法的微视频、微电影等反诈、防骗网络文化创意产品,通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集中展播,并运用各电视平台、新媒体公众号在线教育网站进行线上展播。

具体安排:由各市州相关单位负责动员本地、本单位积极参与,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开展主题班会等活动收看“防电诈”系列专题宣传短视频。

(五)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一是评选认真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自身职能和社会功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方面发挥了突出作用的相关系统(行业)基层单位。二是推动被命名单位围绕平安湖南建设整体部署,持续开展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营造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具体安排:团省委牵头,各相关单位明确专人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指导本系统创建单位按程序进行申报,并严格按照工作安排中制定的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和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同时,推动本系统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单位和省级“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单位常态化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

(六)利用新媒体平台助力宣传深入开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运用好传统的报刊、广播电视媒体基础上,在各级各类新闻、资讯和普法网站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设置“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宣传专题、专栏,运用好网络微视频平台,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深入落实以案释法制度,重点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新实施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开展宣传讲解,把案(事)件依法处理过程变成青少年普法公开课。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紧盯社会热点案(事)件,依法进行法治解读评论,引导青少年尊重司法裁判,维护司法权威,传播法治正能量,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在国旗下的讲话中开设防电信诈骗专栏,聚焦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防止遭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侵害、防止被引诱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黑灰产犯罪,组织开展网上展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防骗拒骗意识和能力。

具体安排:各相关单位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日常个案办理做好常态化普法宣传。

(七)开展专项犯罪预防研究。加强对青少年咨询的高频法律问题专题研究,形成一批有质量、有深度、指导性强的理论成果。利用调查问卷形式在学校开展法治效果书面评估,加强青少年权益意识和青少年犯罪现象的研究,综合分析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的防治对策;推动落实社会调查制度,将社会调查结果作为对未成年人开展针对性教育的依据,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围绕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开发主题团(队)日活动课程,形成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工作的制度模板和活动清单,为开展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具体安排:由团省委牵头,各相关单位明确专人参与专题调研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把开展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加强部门协同,做实做细有关工作,形成全民反诈合力。

(二)加强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积极组织青少年、法律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要充分运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及时上报、发布活动动态信息。同时要结合典型案件,以案释法,以法施教,提高青少年、教师和家长监护人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注重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因地因时制宜,创新宣传方法,提升宣传实效,切实把预防青少年涉电信网络犯罪宣传活动纵深推进,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活动开展情况等形成总结,于12月20日前报送。

省司法厅联系人:刘沅媛,0731-84586020;邮箱fzxc168@163.com

省教育厅联系人:何国清,0731-84712615;邮箱hnsjytzfc@163.com

团省委联系人:刘彩霞,0731-88776706;邮箱hntswqy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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