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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  时间:2022-05-13 15:31:48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直机关工委、省委教育工委、省国资委普法办: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全国普法办统一部署以及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省法学会等九部门2021年6月印发的《湖南省“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实施方案》要求,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决定,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在全省组织开展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要内容,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着力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以高质量普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主要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深入宣传民法典实施以来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三、活动时间

2022年5月。

四、重点安排

1.围绕民法典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法律问题,组织制作系列短视频;以民法典为主题,制作一批法治文化产品。

2.组织召开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推动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的法律精神、原则和要求贯彻落实到农业农村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

3.开展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命名工作,推动各地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

4.积极参与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活动,推荐一批民法典宣传优秀动漫微视频。

5.积极参与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民法典知识竞赛活动。

五、推进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大力推进民法典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进网络,在加强社会面上宣传的同时,以“民法典进农村”为重点,开展好以下工作。

1.设立法治宣传阵地。在村(居)委会服务窗口、农家书屋、法律图书室(角)等公共场所摆放民法典宣传资料,供群众学习。在村(社区)公共活动场所设置民法典宣传栏、张贴民法典宣传海报,把民法典和法治元素融入村(社区)文化广场、公园,鼓励和引导村(居)民创作法治宣传文艺节目、法治故事、农民画、剪纸等民法典法治文艺作品。

2.培养乡村法治人才。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村“两委”干部、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基层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群体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熟悉农村常用法律知识、熟悉基层民情民意的优势,热心为农村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

3.开展主题普法宣讲。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利用村民法治学校、道德讲堂等阵地,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和普法讲师团深入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把民法典宣讲送到村民家门口。在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村(居)民微信群、村(社区)公众号等推送转发民法典学习相关内容。结合常态化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突出抓好“民法典进农村”宣传普及。

4.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结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村民评理说事、民情恳谈,对村(社区)“四民主三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以民法典为依据对村规民约进行修改完善,旗帜鲜明反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作用,组织引导村(居)民开展制定家规家训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针对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群众诉求点多面广的特点,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策划。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组织开展好“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要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精心策划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

2.压实工作责任。要把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青少年法治教育、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公益普法等制度相结合,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普法办和司法局要协调有关部门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把握好民法典宣传的重点内容和宣传节奏,制作提供丰富实用的民法典宣传品。

3.注重宣传实效。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拓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的新途径,力戒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提高宣传的针对性、感染力和到达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灵活采用线上、线下方式组织开展活动,不给基层和群众增加负担。

各地各单位活动总结请于6月6日前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联系人:曹武鸿、谢蛟,联系电话:0731-84586172、84586358,传真:0731-84586184,电子邮箱:jsfzhn@163.com。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湖南省司法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守法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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