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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珠晖区司法局:“物调室”推动小区物业法治化,创新发展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

 文章来源:湖南普法网  作者:王冠军  时间:2021-12-29 11:33:06 

刘家井社区“民法典宣传进小区”活动。

清泉山社区民法典法治文化阵地

湖南普法网讯(通讯员 王冠军)12月27日前后,衡阳珠晖区美的·梧桐庄园、东城国际和湘水明珠3个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室正式挂牌成立,完成了组织、人员、场所、制度“四落实”。这是珠晖区司法局深入贯彻该区基层治理“三化”工作要求,深化人民调解创新发展,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有力尝试。

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人民调解“枫桥经验”,关键在把平安压实在一线,把矛盾消解于基层。今年以来,珠晖区司法局立足人民调解工作职能,紧扣“人民调解进小区、法律服务零距离”工作理念,通过指导小区挂牌成立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室,组建了一支由小区党支部书记或业委会主任担任“物调室”调解主任、司法所所长、社区法律顾问、辖区片警、社区工作者、物业管理员、业委会成员等相关人员“专群”结合的物业纠纷人民调解队伍。在物业纠纷处理中引入人民调解机制,以民法典、人民调解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探索建立了一套工作职责明晰、日常管理规范、服务主动及时、调解程序完善、反馈评价提升的工作制度和措施,为群众提供精准化、普惠化、便民化的物业纠纷调解服务。

据珠晖区司法局负责人介绍,在推进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程中,司法局以“四全服务”为要求,按照小区布局合理分配调解力量,有力实现了服务对象全覆盖。通过上门调解、预约调解和在线调解等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让群众得以24小时全天候联系解决物业问题。充分发挥“一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将街道司法所和社区法律顾问联点小区,配合多种方式摸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全过程参与小区物业法治化管理,指导化解物业纠纷,参与重大复杂矛盾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打通了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基层法治建设全推进。

下一步,珠晖区司法局将在3个小区试点的工作基础上,全面总结小区“物调室”工作经验,细化措施、强化实效,逐步实现全区全覆盖,积极践行“一般矛盾不出小区,疑难矛盾不出社区,重大纠纷不出辖区”的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让“物调室”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中,成为居民群众想得到、找得到、帮得到的一张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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