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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网络“毒舌”既要从快更要从重

 文章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时间:2021-05-25 16:28:42 

5月22日13时07分,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在湖南长沙逝世。闻此噩耗,举国陷入巨大的悲恸和哀悼中。就在全网刷屏、众人落泪之时,北京、天津、福建厦门、山东日照等地却发生多起利用微信、微博发布多条侮辱袁隆平院士言论,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当地警方迅速出动,并对这些网民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众所周知,袁隆平是我国研究与发展杂交水稻的开创者,也是世界上第一个成功利用水稻杂交优势的科学家,他的杂交水稻让数以亿万的人告别了饥饿,为我国粮食安全、农业科技创新、世界粮食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这些“毒舌”在网上公然对这样一位功勋卓著、国士无双的科学家进行诋毁,甚至辱骂,引起全民愤怒,引发全网声讨。

早在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将“网络诽谤”入刑;2018年5月1日起施行的《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既然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警方对网络“毒舌”的查处也很快速,为什么仍有一些网民不惜以身试法,冒天下之大不韪?这些人心态很不健康是一个方面,生活中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将不满发泄到网络上,把网络当作了“出气筒”,企图一“喷”为快。但处罚不力更是一个重要因素。

对网络“毒舌”既要从快查处,更要从重惩罚,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震慑。有人担心从重处罚会不会违背刑法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其实,从重处罚是指在法定刑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高幅度的处罚。通过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保持刑事处罚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相适应。网络“毒舌”无事生非,发表侮辱、诽谤行为,通过网络传播、扩散,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危害性极大。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对此类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引导积极健康舆论,并没有突破法律的相关规定。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袁隆平以祖国和人民需要为己任,以奉献祖国和人民为目标,一辈子躬耕田野,脚踏实地把科技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崇高风范,值得我们永远学习,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们期盼对网络“毒舌”从快又从重处罚,就是希望全社会形成尊重英雄的风尚,让其成为每个人的道德自觉和行为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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