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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岁老人被子女强辞保姆:老人意愿需得到尊重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归雨婷  时间:2020-12-02 10:55:34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近日,扬州一位99岁老人哭诉被子女强行辞退自己的保姆,原本他和老伴都由保姆胡女士照顾,对其非常满意。今年3月老伴去世后,其子女却因邻居的风言风语强制把保姆辞退,老人想请回却遭到子女反对。(11月25日 荔枝新闻)

  站在老人的角度上来看,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照顾自己的人,又被子女们强行辞退,这个晚年必定过得不太舒心。不论这个保姆有没有问题,子女们强行辞退保姆的做法显然有点“独断专行”,没有考虑到自己父亲的意愿。老人的意愿也需要得到尊重,况且老人自己支付保姆的工资,辞退与否都应该是老人自己做决定而不是子女。

  无独有偶,前段时间,上海八旬老人因感亲戚冷漠,自己一直受到家附近水果摊主的照顾,因此决定通过“意定监护”的方式将300万元的房子留给摊主。但是老人的亲属们对此感到不满,他们认为水果摊主的目的并不单纯。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令人深思:一个老人,有没有自主决定自己生活的“自由”,他们的这种权利应该受到制约吗?子女们是否应该代老人做决定?

  2017年10月1日实施的《民法总则》使“意定监护”这个概念从理论转变为事实,“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被委托者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意定监护”的实施充分考虑到老人的自主权,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来指定监护人,他们自主选择的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为老人的自主意愿提供了保障,老人的家人们也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权。只要老人思维还清晰,做的决定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且不过分的话,家属们就应该尊重他们的决定。生老病死是每个人必经的人生轨迹,没有人想在垂垂老矣之时被身边亲近的人剥夺选择的权利,我们现在尊重老人的意愿其实也是在为下一代树立榜样。

  比起强制替老人做决定,尊重老人的选择和日常生活的陪伴才是亲属们该做的。多一点陪伴,也能有效地防止他们盲目听信外人言。如果做不到日常生活的陪伴,那么也应该加强和老人的沟通,多听听他们内心的声音,老人们的想法不能因为“老糊涂”这样的借口被一票否决。“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老人能快乐平静地走过人生的黄昏,也是家中的幸事。

  文/归雨婷(苏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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