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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高铁上拒让行:“怎么坐”也有群己界限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乔文君  时间:2020-10-22 10:26:07 

  ——本文系红网第六届全国大学生“评论之星”选拔赛参赛作品

  “你智商有问题吗?”近日,一男子在高铁上拒不给内侧座位乘客让行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男子坐在高铁三排座的中间位置,而他的小桌板和行李正好挡住了内侧乘客的去路,男子不仅不让路,还出言狂怼“你智商有问题”,并称自己没有义务让行。如此说法,实属奇葩。高铁作为公共交通工具,处于公共场合,如何没有义务为其他乘客让行?(10月20日 《人民日报》)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将自己“拒不让行”的行为看作理所当然,认为自己有权利随意使用自己购买的位置。确实,花钱买了票,就等于购买了座位的暂时使用权,那么怎么去坐就属于个人自由。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绝对的,它应该建立在不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之上。

  严复当年用文言语句翻译密尔的《论自由》时,几经推敲,将书名译作《群己权界论》。公域讲权力,私域曰权利;公域讲民主,私域言自由。它讲的“自由”指的就是:社会和个人都有自己的“权”,但他们的“权”又都有其界限。每个人都有权行使他的自由,其界限是不侵犯他人的自由。

  “群己权界”反映在让行问题上,就是要明确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界限。在私人领域中,如何行使自己的座位使用权都是个人的自由。但是一旦进入了公共领域,“怎么坐”就不再是一个人的事儿,“让行”也是个人必须履行的义务。不能让个人的权利,凌驾于他人的合法权益之上。

  当然,维护好“群己权界”,光靠个人的自觉远远不够。当自律不到位,他律就应该作为一种保障手段,将不道德的行为约束在社会公共规则之内。

  从后续报道来看,发生冲突后,该列车上的乘务员与乘警介入,安排“被拒让行”的女乘客坐了另外的座位。这种处置方法虽然暂时平息了乘客间的争论,但却没有对“拒让行”乘客起到震慑作用,那么,这种现象可能还会再次发生。

  此前,法律博主“谈典看法”曾发文认为,如果该男子真的是故意拒绝让行的话,那么就属于另一种形式的“霸座”,是一种违法行为。如何界定这种行为,可能还有待商榷,但明确一些乘客必须履行的义务细则是毋庸置疑的。

  权利有界限,妨碍别人的自由,那么社会就有权制裁他,或是舆论谴责,或是行政处罚,其目的都是为了尊重并保护他人的自由。划好“群己”权利之间的界限,我们有义务为他人“让行”。

  文/乔文君(成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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