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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两桶硬币支付赔偿金,涉事公司当知耻改过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孙建清  时间:2020-09-18 10:01:32 

  这些天,四川一位女子张某通过劳动仲裁,获得6000余元补偿金。然而,她应约领取补偿金时,公司方面却用三轮车拖来两桶硬币。她称,对方拉来的都是一角的硬币,还让她“一角一角地数”。此事经报道后,涉事公司陷入舆论漩涡,涉事公司称,支付硬币是因为有情绪,确有不妥但不违法。(9月17日 澎湃新闻)

  的确,至少目前并无法律禁止硬币支付,涉事公司确实不违法。但是,不违法只是一个底线,做人做事还有一个品质、厚道的道德问题。稍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能感到,送两桶硬币的做法,即便不是有辱人格,至少带有明显的刁难意味。

  涉事公司也承认,坚持用硬币支付张某的补偿金,是因为有情绪。通过给离职员工两桶硬币发泄一点不满,这种“创意”虽然可以某种程度感到快意,但是已经证明可能会因小失大得不偿失。无论如何解释、狡辩,都毫无意义,因为这使公司信誉会大打折扣。其实,一个员工对公司而言,总是弱势的,不管是什么原因离职,双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好说好散”,各奔前程。一个偌大的公司,完全不必跟一个员工过不去,那样会显得心胸很狭窄,更重要的是,耍一点小聪明,使一点绊子,的确有损公司的形象。

  不知道送两桶硬币是谁的主意,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个馊主意,它让涉事公司脸面丢尽。不违法是经营者必须遵守的红线,但在不违法的基础上,做人还要讲一点公序良俗。在当前我国法律确实没有对辅币支付限额的情况下,送两桶硬币实际上是一种恶意支付行为。按照法律人士的权威解释,民法领域的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可类推适用到劳动法领域。用一角的硬币是典型的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如果起诉至法院,法院可以认为这种恶意支付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据此,当事人有权要求执行。

  “知耻贵乎勇”。有鉴于此,涉事公司别再强词夺理了,不如及时纠正错误的做法,多少还能公众心目中挽回一点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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