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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送医”被判无罪,偏远地区急救困境仍待化解

 文章来源:红网  作者:伍梁永  时间:2020-09-10 09:50:23 

  深更半夜,妻子突然发病晕倒,因住在偏远乡村,救护车不能及时赶来,醉酒丈夫陈某无奈之下开车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被警方当场查获,后被批捕。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撤诉。据悉,这是江苏第一起因构成“紧急避险”而被依法撤诉的“醉驾”危险驾驶案,在全国也极为罕见。(9月7日 中原网)

  目前,网络言论主要集中在对法院判决的讨论,而偏远地区急救医疗资源的匮乏却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据该男子描述,妻子突发昏迷后,他立即让女儿拨打120求救,但是120回复附近没有急救车辆,要从别处调车,具体到达时间不能确定。《人民司法》证实了这一信息,指出该男子当时地处“偏僻乡村”,“医疗救护资源无法及时到达”。这意味着,该男子妻子的生命已然遭受了威胁。男子“知法犯法”的抉择,是无奈的救命之举。

  在我国的偏远地区,因救护车未能及时赶到而直接威胁病人生命的事例并不少见,有的病患虽然没有失去生命,却因错过救治的“黄金六小时”,极大地影响了治疗效果。在中国第一档大型医疗急救纪实节目《急诊室故事》中,就有不少断肢病患因在送医途中耽误太久,错过了最佳保肢时间,最后只能选择截肢,留下终身的遗憾。而这些人,无一例外都来自与三甲医院相距甚远的“偏远地区”。

  面对我国当下医疗资源紧缺的局面,我们不能“何不食肉糜”地问:“为什么偏远地区不设置设施齐全的急救点?”但我们可以真诚地呼吁:“应多为偏远地区的急救铺路!”例如,是否可以考虑“救护车下乡”,让救护车“活起来”“流动起来”?我们知道,救护车使用目前是由医务处统一管理调派的,日常出车由车队队长负责调度。驾驶员必须按照车队队长派车通知或急诊科值班医生通知,方可出车。那么在此基础上,统一调度的范围是否可以大一些,县级以上的大医院能否在邻乡设置“救护据点”?至少能设置专门的救护车并配备适当的医护人员,为偏远地区的危重病患赢得一些时间。

  救护车之“远”,不只是距离之远,还有因救护车配备不足、调度不力而造成的“远”。实际上,不仅是偏远地区,城市范围内“叫不到救护车”也不鲜见。如何增加救护车的服务供应,成为关系民生的一大问题。针对救护车现在面临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质疑:负责单位是否根据地区人数而合理计算需要的最低救护车数量?是否随时更新数据?救护车的布局规划是否合理?救护车派遣调度是否得当?如何改善救护车调度不合理的现状,真正做到不让有的救护车“空车而返”,有的病人却“无车而憾”?

  唯有重新审视这些问题,才能既让危重病人有“车”可乘,又不造成救护车资源的浪费;才能让救护车离有需要的人更近一些,让因耽误时间而失去生命的遗憾少一些。

  来源:红网

  作者:伍梁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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