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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阳县司法局“三法”护航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文章来源:法治湖南网  作者:唐佳华  时间:2020-07-15 11:03:19 

  法治湖南网讯(通讯员 唐佳华)祁阳县司法局以营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法治环境为突破口,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入手,着力推动法治乡村示范建设。

  一、法治宣传,推动法治文化阵地硬件建设。一是搭建法治宣传平台。依托全县400余家农村文化礼堂,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使农村文化礼堂成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场所。注重乡村文化旅游融合,着力在培育人文、法治文化上下功夫,推动居民从法治意识到法治素养的转变,激发农村文化的内在活力。二是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农家书屋”的创建工作,营造普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目前,辖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个,在农家书屋放置法律书籍14200余册。三是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普法志愿者队伍,切实发挥普法责任制作用,构建涉农“大普法”格局。统筹安排涉农单位及有关执法单位送法下乡活动,定期组织人员到乡镇、农村开展法治宣传和法治文艺进乡村等活动,实现送法下乡常态化。

  二、法律服务,丰富法治建设“软条件”。一是加强纠纷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润三湘法律服务志愿者小分队”力量,通过调解+普法模式,开展矛盾纠纷调处。今年来,全县共排查矛盾纠纷3156起,受理2856起,成功化解2801起,成功率99.5%,涉及金额3000余万元。二是树立基层法治旗帜。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典型评选活动,以“十星级文明户”、“最美乡村”评比为标杆,积极宣传以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重点的道德风尚;将道德文化建设融如到法治乡村示范建设中。三是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扩大法律服务农村覆盖面。创推“指尖上的法律服务”,让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普惠均等公共法律服务。

  三、法治保障,铺垫法治乡村建设基石。一是开展法治体检。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定期开展“法律体检”,厘清农村基层自治组织职责;确立村级责任清单,及时审核乡规民约,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法治保障。二是创新生态法治工程。在潘市镇(陶铸故居)挖掘红色历史文化,发展“红色旅游+法治建设”,打造特色法治村落,结合法治阵地建设,宣传平台搭建,大力开展生态法治建设。三是创造效率乡村工程。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推行“不隔日”工程,实现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当日办,不断提升服务农村、农民、基层的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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